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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 示范高校2019年度建设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作者:双创办  更新日期:2019-05-29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

示范高校2019年度建设工作的通知

教高厅函〔2019〕2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进一步深入推进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切实发挥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以下简称示范校)的示范引领作用,现就做好2019年度示范校建设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的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要求,把创新创业教育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深入推进创新创业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教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紧密结合,打造“五育平台”,在更高层次、更深程度、更关键环节上深入推进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全力打造创新创业教育升级版,引领带动全国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取得新成效。

二、工作重点

(一)建设创新创业教育优质在线开放课程

各示范校要结合本校学科专业优势和特色,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整合创新创业优质教育资源,积极推动高水平教师领衔打造创新创业线上“金课”。每所示范校2019年度要重点立项建设1—2门创新创业教育优质在线开放课程,并于2019年8月底前完成上线。

(二)建设“专创融合”特色示范课程

各示范校要积极优化专业课程设置,挖掘和充实各类专业课程的创新创业教育资源,将专业知识传授与创新创业能力训练有机融合,提升学生的专业研发兴趣和能力,为学生从事基于专业的创新创业活动夯实基础。每所示范校2019年度要重点打造1—2门“专创融合”特色示范课程。

(三)开展师资培训活动

各示范校要着力发挥示范带动作用,面向本区域、本类型高校,积极开展教师创新创业教育教学能力培训工作。每所示范校2019年度至少要举办2场创新创业专题师资培训,覆盖高校数量不少于5所。

(四)开展“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

各示范校要积极引领学生将个人成长发展与国家建设相结合、将培育创业精神与坚定理想信念相结合,结合本地扶贫工作特点,认真研究制定方案,组织青年大学生、企业家、投资人走进基层、乡村、西部和革命老区,将高校的智力、技术和项目资源辐射到广大农村地区,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全力打造覆盖全国范围、具有全局影响的“国情思政课”。每所示范校2019年度要有重点的组建10支左右的“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团队。

三、工作总结

各示范校请于2019年8月底前形成2019年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建设工作进展报告。内容应以上述四项重点工作为主,并择优填写工作统计表格。其中,创新创业教育优质在线开放课程、“专创融合”特色示范课程、创新创业专题师资培训限填2项、“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限填10项。以上材料作为综合考查各示范校工作成效、给予相应经费支持的依据。

各示范校进展报告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汇总统计后,于2019年9月10日前统一报教育部高等教育司(电子版发送至邮箱gaojs_cfc@moe.edu.cn)。

联系人及电话:教育部高等教育司文科处朱蓓蓓, 010-66096448。

附件:1.创新创业教育优质在线开放课程建设情况汇总统计表

2.“专创融合”特色示范课程建设情况汇总统计表

3.创新创业教育专题师资培训情况汇总统计表

4.“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开展情况汇总统计表

教育部办公厅

2019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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