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国家科教兴国战略,提高劳动者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第一章第八条,“实施职业教育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同国家制定的职业分类和职业等级标准相适应,实行学历证书、职业培训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国家实行劳动者在就业前或者上岗前接受必要的职业教育的制度。” CETTIC职业培训证书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颁发。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国就业、职业培训的技术指导以及职业技能鉴定的技术指导和组织实施工作。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2005年专门发文对CETTIC职业培训证书效用问题进行了规定。CETTIC职业培训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组织开展的职业培训、远程培训、创业培训、师资培训、农民工转移培训,以及新职业、新知识、新技术、新技能等示范性培训项目。参加上述培训合格者,颁发CETTIC职业培训合格证书。该证书可以作为培训学员从业的凭证;同时,也可作为申请职业技能鉴定时,接受过相关职业资格培训的证明。 本证书序列号为唯一编码。有效性可通过“中国职业培训与技能鉴定服务网www.cettic.cn查询”。 证书的颁发和使用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