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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9年度课题经费报销的通知

作者  :  管理员 时间:2010-07-07 00:00

有关课题负责人:

根据学院课题经费管理办法,现将2009年度课题经费报销事宜通知如下:

一、 报销范围

已经结题的2009年度院级课题和各类省级以上课题。

二、 报销额度

1.院级重点课题报销经费4500元。

2.院级一般课题(含子课题)报销经费2500元。

3.省级以上课题报销经费2000元。

三、 票据要求

1.必须是正规发票(发票上盖有税务章),其它票据不予报销。

2.餐饮票据不再报销之列。

3.票据粘贴整齐,并注明课题名称、立项单位、立项和结题时间、主持人、联系电话。

报销票据由课题负责人统一送至科研处(主楼1012室)

时间:7月8日上午9:00——11:00(过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王伊默 李婷婷

电 话:86690854

科研处

2010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