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课题负责人:
根据学院课题经费管理办法,现将2009年度课题经费报销事宜通知如下:
一、 报销范围
已经结题的2009年度院级课题和各类省级以上课题。
二、 报销额度
1.院级重点课题报销经费4500元。
2.院级一般课题(含子课题)报销经费2500元。
3.省级以上课题报销经费2000元。
三、 票据要求
1.必须是正规发票(发票上盖有税务章),其它票据不予报销。
2.餐饮票据不再报销之列。
3.票据粘贴整齐,并注明课题名称、立项单位、立项和结题时间、主持人、联系电话。
报销票据由课题负责人统一送至科研处(主楼1012室)
时间:7月8日上午9:00——11:00(过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王伊默 李婷婷
电 话:86690854
科研处
2010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