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学院领导下,具体负责体育场馆管理工作。
一、遵守学院各项制度,努力提高思想素质和文化素质,加强职业道德修养。
二、负责体育场馆的全面管理工作。
三、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四、检查、督促场馆设备和场地的维护与保养。
五、负责大型活动前场地的准备工作。
六、场馆设备、器材的保修工作。
七、体育教学、训练器材的出借和入库工作。
八、负责制订体育器材的购买、添置计划。
九、负责制订场馆的开放、关闭时间。
十、认真完成上级领导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5号 公共基础学院:0451-86688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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