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学校党政的要求,与学院院长共同带领党政领导班子和学院教职工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国家有关教育的政策法规及学校的各项决定,认真完成上级党总支提出的各项任务,做好人才培养、科学研究、为社会服务等工作。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执行院党委的指示精神,抓好学院政治稳定工作。
二、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加强学院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的各项制度。
三、按照学校党政的要求,与学院院长共同带领党政领导班子和教职工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国家有关教育的政策法规及学校的各项决定,认真完成上级党总支提出的各项任务。
四、与学院院长密切配合,参与讨论和决定本院各项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在学院院长外出时,主持学院工作。
五、抓好学院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德育工作,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党组织,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党员、教育师生。
六、加强干部队伍和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学院干部的推荐、教育、培养、考察和监督工作。
七、抓好学院党组织建设,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党建精神。
八、负责学院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九、组织制定学院党总支工作计划。主持召开党总支会议、党支部会议、民主生活会,并负责组织落实会议精神。按规定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工作。
十、做好对党员的教育,以及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教育培训工作。
十一、负责学院干部的选拔、推荐、监督、考核、教育及后备干部的培养工作。
十二、负责党建经费的审批与管理,定期向党委会和党员大会汇报经费的使用情况。
十三、经常与同级行政负责人保持密切联系,交流情况,相互配合。
十四、承担职责范围内一切责任事故的领导责任。
十五、认真完成上级领导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