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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促进黑龙江省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修订)

2011年12月07日 00:00  点击:[]

黑 龙 江 省 教 育 厅 文 件


黑教高[2011]157

全省各高职高专院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及省《2010-2020年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确定的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任务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颁布的《关于印发促进东北地区职业教育改革创新指导意见的通知》及《教育部关于推进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引领职业教育科学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推动我省高等职业院校创新办学体制机制,深化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加强内涵建设,培育办学特色,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质量,提升高职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现就进一步促进我省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认识,明确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新目标

1.高等职业教育必须明确服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现代产业体系建设的时代责任。高等职业教育改革要以教育思想和观念的改革为先导,树立现代高职教育理念,坚持高职教育服务于社会发展的办学宗旨,以培养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所需要的高端技能型人才为根本目标。“十二五”是黑龙江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全省“八大经济区”和“十大工程”建设的提速时期,是实施从资源大省向新兴工业大省转变,从农业大省向农业强省的跨越,实现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建设人力资源强省的发展战略重要时期。发展高等职业教育,有利于我省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产业升级和技术创新。高等职业教育在推进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建设“八大经济区”、“十大工程”中肩负着培养大批高端技能型专门人才和开展社会服务的重要使命,在提高高等教育对经济发展的贡献能力方面具有独特的作用。

2.高等职业教育具有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双重属性,对构建高等教育体系和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具有重要作用。发展高等职业教育,有利于改善高等教育结构,形成大众化高等教育体系。有利于发挥高等职业教育在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中的引领作用。在全面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就业、改善民生、为社会成员提供多样化学习等方面具有独特优势;在实现我省“两个基本、一个率先”的教育发展战略目标的进程中发挥不可替代作用。

3.高等职业教育要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增强服务产业发展能力。发展高等职业教育,要以培养生产、建设、服务、管理第一线的高端技能型专门人才为主要任务。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研结合发展道路。以提高质量为核心,以增强特色为重点,以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为主线,以示范建设为引领,以骨干建设为支撑,科学把握办学定位,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推进体制机制创新,提升办学基础能力,增强服务产业发展能力,努力建设具有世界水准、时代特征和龙江特色的现代高等职业教育。

二、加强政府统筹,促进我省高等职业教育做特做强

4.将高等职业教育纳入我省经济社会和产业发展规划,统筹高职学校布局和发展规模,构建我省高等职业教育发展新格局。高职院校要主动适应我省“八大经济区”、“十大工程”建设需要,建设一批具有时代特征和龙江特色、国际有影响的高职院校,逐步形成以国家示范高职院校为引领,国家骨干高职院校为带动,省级示范(骨干)高职院校为支撑的全省高职院校共同发展的格局。统筹高等职业教育资源,实现教育资源的整合和优化配置,理顺高等职业教育的管理体制,探索有利于龙江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富有自身特色的集约之路。推动我省高职院校形成办学特色,促进高职院校整体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升,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度不断提高。

5.统筹协调发展职业教育,探索适应我省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需要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发挥高职院校的引领作用,探索中、高职业学校对口专业直接对接的有效途径,在有条件的中、高职院校推行“3+2直升的五年一贯制职业教育培养模式;探索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人才培养途径和高端技能型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制度,在示范(骨干)院校中开展4年制高端技能型人才培养教育,构建起中专、专科、本科和研究生层次齐全的应用型技能人才培养体系,系统提升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支撑产业升级的能力。

6.契合区域产业发展需要,实现专业与产业对接。按照黑龙江省“十二五”规划部署,围绕黑龙江省资源大省的优势,加快提升绿色食品、煤化石化、矿产、林产品加工4个传统优势产业的改造升级的需要,重点建设食品类、煤化石化类、矿产类、林产品加工类专业及专业群;围绕老工业基地振兴,大力发展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新型农机装备制造产业、交通运输装备制造产业的需要,重点建设现代装备制造类、新能源类、交通类专业及专业群;围绕优化产业结构、提升产业竞争力,大力发展新材料产业、生物产业需要,重点建设生物类、材料类、物联网应用类专业及专业群;围绕发展现代农业,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需要,重点建设现代农业科技、林业科技、农林产品精深加工、畜禽和水产养殖等专业和专业群;围绕发展现代服务业,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的需要,重点建设旅游、信息类、管理类等专业及专业群。构建教育与产业对话机制,成立以省政府直接管理下的教育与行业协作对话机构,重点围绕我省主导产业,会同相关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和组织,建立经常性的对话协商机制和平台,促进我省职业教育协调发展和职业教育资源共享。

7.改革高等职业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整体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进一步调整专业布局,优化专业结构,凝练专业特色,打造专业品牌,整体提升专业发展水平。根据我省现代经济结构体系和产业发展的需要制定专业目录,建立专业设置及供需信息发布制度,引导高职院校主动适应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的需要,科学、及时地调整专业结构。坚持“扬优、助特、扶需”的原则,进一步优化发展专业。加强国家、省、校三级重点专业体系建设,建立人才需求预测机制、专业设置预警机制和专业动态调控机制,引导高职院校调整专业设置,努力促进教育与产业对接、专业与职业对接、教学过程和生产过程对接,逐步建立适应人才市场需要、特色鲜明、布局合理、结构优化的高等职业教育专业体系。

三、创新体制机制,探索充满活力的多元办学模式

8.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要联合相关部门,优化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政策环境。由省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牵头,其他部门参与,进一步完善《职业教育法实施细则》,制定《黑龙江省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完善促进办学体制和机制创新的政策法规,明确政府、行业、企业和学校的职责与权益,通过财政支持、税收减免等政策措施,调动行业企业参与高等职业教育的积极性,优化区域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环境,进一步健全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职业教育多元办学机制。

9.创新办学体制,形成协同育人长效机制。探索地方政府与行业企业共建高等职业教育的办学新模式,探索行业企业与高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组建职业教育集团,发挥各自在产业规划、经费筹措、先进技术应用、兼职教师选聘、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学生就业和人员培训等方面的优势,形成政府、行业、企业、学校等各方合作办学,跨部门、跨地区、跨领域、跨专业协同育人的长效机制。

10.完善校企合作运行机制,增强高等职业教育办学活力。实施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建设计划,重点建设一批产业型、行业型和区域型职教集团。“十二五”期间,组建动漫、畜牧、装备制造、制药、旅游、商贸、汽车、煤炭、信息技术等产业型职教集团;由农垦总局和大庆油田公司牵头,组建北大荒和石油化工等行业型职教集团;在哈尔滨、双鸭山、伊春、绥化、鸡西等地组建区域型职教集团,促进职业教育资源共享,实现中、高职业学校各安其位、追求卓越、协调发展。探索建立高职院校董事会、理事会、联席会等多种形式的决策议事制度,形成多方参与、多方共建、多方评价的管理机制和人才共育、过程共管、成果共享、责任共担的长效合作机制。实施职业学校与大中型企业合作推进计划,创新校企合作方式,鼓励企业深度参与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创新,全面参与教育教学各个环节。到2015年,示范(骨干)院校与大中型企业建立起在学校建设、专业建设、课程体系和教材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创新、教师培养和毕业生就业指导等多方面的合作办学机制。

11.重点在具备条件和规模及有需求的产业园区、经济开发区等重点园区发展特色高等职业教育园区。通过实施校区一体化,在产业园区内建立二级职业院校等措施,搭建校企合作产学研服务平台。根据哈南开发区重点发展交通运输设备制造、新型装备制造等产业对职业教育的需要,利用现有发展战略的政策优势和十几所高职院校迁校的愿景,打破传统大学城建园模式,在政府统筹协调和政策引导激励下,打造集教育、科研和社会服务功能为一体的、具有龙江特色的职教园区,形成我省职业教育的新亮点;根据江北科技城重点发展技术研发、项目孵化、成果转化和科技创新的特点,整合学院路及周边现有职业教育资源,发挥其科技优势,打造与科技创新园、科技产业园相融合的职教园区,着力为科技新城提供技术服务和人才支持。支持各地整合职业教育资源,建立跨中职、高职和应用性本科,行业、企业、科研、教育部门参与的共享型综合性职业教育园区和实训基地。

四、改革培养模式,提高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

12.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以职业道德、职业精神和职业能力培养为基础目标,强化现代企业优秀文化理念教育和健全人格教育,提高学生的人文素质、心理素质和科技素质;树立以需求满意度为主要标志的高等职业教育质量观,把高等职业教育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对接适应程度、对行业企业发展的贡献程度、对学生多样化成长需求的满足程度以及高职专业对岗位要求的对应程度,作为衡量高等职业教育质量的主要指标,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坚持因材施教和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摒弃那种片面强调高等职业教育办学定位职业性的短视观念,结合学生的个人实际和发展愿望,制定个性化的人才培养方案,拓宽高职学生的发展渠道,使广大高职学生能主动地、生动活拨的、可持续的发展,实现人人皆可成才的目标。

13.深化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依托行业指导委员会和职教集团,深入开展社会调研,分析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明晰人才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启动重点专业和特色专业建设工程项目,以重点和特色专业建设为核心,参照职业岗位任职要求,校企共同制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专业教学标准,实现专业与行业(企业)岗位对接;推行“双证书”制度,实现专业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以“卓越技师”培养计划等项目为切入点,引入企业新技术、新工艺、管理新模式,校企合作共同开发专业课程和教学资源;继续推行任务驱动、项目导向等学做一体的教学模式,实践教学比重应达到总学分(学时)的一半以上。积极试行多学期、分段式等灵活多样的教学组织形式,将学校的教学过程和企业的生产经营过程紧密结合,校企共同完成教学任务,突出人才培养的针对性、灵活性和开放性。要按照生源特点,系统设计、统筹规划人才培养过程。要将国际化生产的工艺流程、产品标准、服务规范等引入教学内容,增强学生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力。“十二五”期间,建设200个重点建设专业点、100个特色专业点,开发200个专业教学标准,建成500门工学结合的省级优质专业核心课程,编写500部体现工学结合的特色教材。

14.大力推行“校中厂”、“厂中校”等实践教学模式。系统设计、实施生产性实训和顶岗实习,强化学生实习组织管理;学校提供场地和管理,企业提供设备、技术和师资,校企联合组织实训,为学生校内实训创建真实的岗位训练、职场氛围和企业文化;将课堂建到企业车间、农业园区等生产一线,在实习教学方案设计与实施、指导教师配备、协同管理等方面与企业密切合作,确保实习的教学效果,确保学生的生产安全;建设一批集教学、培训、职业技能鉴定、技术服务为一体的区域共享型生产性实训基地。

15.加强高职院校课程与教学资源建设。完善职业教育课程衔接体系,明确中、高职业学校办学定位,实现培养目标、专业设置、课程体系与教材、教学资源、教学过程、招生制度、评价机制、教师培养、行业指导、集团化办学等“十个衔接”,在各自层面上办出特色、提高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遴选部分工科和涉农高职院校,选择相关工科和涉农专业开展中、高职课程衔接体系建设,研究制定中高职专业设置、培养目标、课程体系等衔接方案和标准,为技能型人才培养提供教学基本规范,构建体现终身教育理念的技能型人才培养“立交桥”。

16.加强信息化建设,大力开发专业教学资源库。选择与我省产业规划及经济社会发展联系紧密、布点量大的企业,依托示范(骨干)院校,按照校企联合、共建共享、边建边用的原则,建设具有龙江特色、高水平的专业教学资源库,扩大优质教育资源的受益面,开发虚拟流程、虚拟工艺、虚拟生产线等,作为实践教学和技能训练的有效补充,提高教学效果,搭建校企信息化教学平台,实现企业的生产过程、工作流程等信息实时传送到课堂,企业兼职教师可以在生产现场直接开展专业教学,校企合作共同完成教学任务,为高职院校师生、企业和社会学习者提供资源检索、信息查询、资料下载、教学指导、学习咨询、就业支持、人员培训等服务。完善国家及省级精品课程网上建设,提高精品课程共享效率和使用。

17.完善高端技能型专门人才培养质量保障体系。科学合理设计人才培养质量评价指标权重,将企业参与度、企业满意度、毕业生就业率、就业质量、创业成效等作为衡量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指标,构建与企业合作评价为特征的多元立体评价体系。制定和完善教学质量标准和规范,建立衡量办学质量以外部评价为主、监控教学环节以实践性教学为主、评价教师以学生为主的教学质量评价体系,形成校内外质量评价信息互通机制;开发人才培养质量的网络化信息管理平台,完善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制度,实行高职院校人才培养质量年度报告发布制度和基本状态数据公示制度,进一步提高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的科学化、规范化程度。

五、建立聘用培养机制,加强专兼结合“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

18.出台高职院校教师培养聘用制度,建立高职院校教师准入、考核和聘用机制。继续将高等职业学校教师的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聘纳入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评聘系列,积极开展新进专业教师须具有企业工作经历的人事管理改革试点。制订并实施符合高等职业教育特点的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价标准,完善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定期到企业实践制度,将教师参与企业技术应用、新产品开发、社会服务等作为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重要指标。建立健全技能型人才到高职院校从教制度,制定完善企业和社会专业技术人员到校担任兼职教师措施,建立高职院校教师准入、考核和聘用的良性运行机制。

19.加大高职教师培养力度,推动学校与企业共同开展教师培训工作。教育行政部门、行业、学校联合在优秀企业建立专业教师实践基地,在学校建立名师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学校建立专业教师到对口企事业单位定期实习(挂职锻炼、顶岗实践)制度、骨干教师到国(境)外培训制度、青年教师导师制度、专任教师与兼职教师互导制度等,完善教师培养体系,健全教师继续教育考核制度和政策。“十二五”期间,在优秀企业建立省级职教师资培训基地10个,在学校建立名师工作室50个,技能大师工作室100个。年均安排500人参加国家组织的“双师素质”培训,年均安排500人参加我省组织的“双师素质培训”,年均选派100名优秀骨干教师参加海外研修培训。到2015年,50%以上的教师具有硕士学位,80%以上的专业教师具备双师素质,20%的专业教师能够开展双语教学,累计具有一年以上相关行业企业工作经历的教师和管理人员的比例达到50%。

20.加快双师结构专业教学团队建设。聘任(聘用)具有行业影响力的专家作为专业带头人,聘任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和能工巧匠作为兼职教师,使专业建设紧跟产业发展,学生实践能力培养符合职业岗位要求。在省及以上的重点专业实施“双带头人、双骨干教师、双师结构和双向任职”的专业教学团队建设模式,并开展兼职教师申请教学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教学研究项目与教学成果试点,吸引企业技术骨干参与专业建设与人才培养,努力建设适应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需要,数量充足、梯队合理、素质优良的双师结构的教学团队。

六、改革招生制度,完善高技能人才选拔与培养机制

21.推广国家示范(骨干)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改革试点经验,完善“知识+技能”的考核办法。在示范(骨干)高职院校、民族高职院校和具备单独招生条件的院校推广单独招生改革试点成果;完善职业学校毕业生直接升学和继续学习制度,推广“知识+技能”的考核办法,逐步开展根据学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职业倾向测试结果,综合评价录取新生的招生改革试点。按照国家要求积极开展具有高中学历的复转军人免费接受高等职业教育的单独招生试点。支持国家及省级示范(骨干)高职院校与合作企业,以委托培养、定向培养等方式,面向企业员工,共同开展成人专科学历教育单独招生改革试点。鼓励职业学校和企业联合开展先招工、后入学的现代学徒制试点。增加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对口升学比例,拓宽高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进入本科学校应用性专业继续学习的渠道。鼓励高等职业学校与行业背景突出的本科学校合作探索高端技能型人才、应用型人才专业硕士培养制度。扩大奖学金、助学金资助受众面,鼓励优秀学生报考高等职业院校。

七、增强服务能力,满足社会多样化发展需要

22.围绕我省“八大经济区”、“十大工程”建设需要,搭建产学研结合的技术推广服务平台。面向企业开展技术服务,推进科技成果转化;面向新农村建设,提供农业技术推广、农村新型合作组织建设等服务,拓展社会服务功能。建立专业教师密切联系企业的制度,引导和鼓励教师主动为企业和社会服务。支持在我省十三个地市分两批建设校企合作示范实训基地,实施“卓越现场工程师”、“卓越技师”培养计划和“职业培训”工程,与企业合作培养高端技能型专门人才。

23.加快发展面向农村的高等职业教育,充分发挥高等职业教育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围绕我省由农业大省向农业强省的跨越及大力发展现代农业的发展战略,以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目标,大力推进“千亿斤粮食产能工程人才保障综合改革项目”与中高职院校衔接改革试点,大力发展服务于现代农业的高等职业教育。由农业类高职院校牵头组建农业类职教集团,充分实现农业职业资源共享,培养一大批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需要的高端技能型人才。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促进涉农专业对接现代农业生产技术,对接农村经济发展和新农村建设需求,设置符合发展需要的涉农专业,改造原有专业,重点发展现代农业科技、林业科技、农林产品精深加工、畜禽和水产养殖等专业,优化涉农专业结构布局,加强专业建设,提高专业服务能力。大力推进适应现代农业发展需要的职业培训,开展面向农民的农业领域创业培训;加强涉农特色高职院校建设,切实加大地方政府对农职学校建设配套资金的划拨力度,进一步加强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基础能力和发展能力建设,加快农村实用人才培养步伐。

24.发挥高职院校在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和建设学习型社会中的重要作用。开放教育资源,面向社会开展高技能和新技术培训,支持企业在岗人员技能更新,满足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接受多种形式高等学历教育的需求;围绕我省主导产业,建设20个高端技能型专门人才培训(培养)基地和10个继续教育示范基地。加大对技能人才在岗培训和继续教育力度,开展多种形式的继续教育,使继续教育培训人次与全日制在校生人数相当,促使高职院校成为我省继续教育、文化传播的中心。

八、开展对外办学,加快高等职业教育国际化步伐

25.鼓励和支持高等院校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提高高等职业教育的国际影响力。将国际化工艺流程、产品标准、服务标准等引入教学内容,培养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高端技能型专门人才;鼓励高职院校开展多种形式的国际合作,建立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高端技能型专门人才培养中心,培养我省产业发展急需的国际化技能型人才。每年选择12所办学条件好、专业设置国际化程度高、师资力量雄厚的高职院校开展中外合作办学试点,充分利用国(境)外优质职业教育资源,学习借鉴先进职业教育理念和经验,引进高水平的职教师资、先进的课程体系和职业资格认证系统。示范(骨干)高职院校要积极探索境外办学,吸引境外学生来华学习,开展留学生教育。

                                 黑龙江省教育厅

                                  2011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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