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导员工作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
发布人:旅游管理系  发布时间:2011-12-01 00:00:00   浏览次数:


    自实行分院二级管理以来,为进一步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围绕辅导员工作考核办法,针对辅导员工作量及效果在分院对辅导员进行量化考核,规范辅导员行为准则,为辅导员工作提供相关指导,以促进学管工作沿着科学、规范、可持续化的方向稳步发展。根据《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国家教育部24号令)的要求,结合我分院学生工作的实际,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旅游与人文艺术学院专兼职辅导员。

二、考核原则

1、坚持客观、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坚持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原则。

3、坚持常规工作与创新工作相结合的原则。

4、坚持加强实际操作性与提高执行力相结合的原则。

三、考核的基本方法

(一)成立分院考核组

分院辅导员考核工作由分院统一组织进行。成立由党总支书记、学管副院长、学管办主任(团总支书记)和相关人员组成的考核组,负责本分院辅导员的考核工作。辅导员的考核成绩记入本人业务档案,并作为辅导员津贴发放、评优、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和提拔聘任干部的重要依据。

(二)考核工作采取百分制不封顶量化测评方式

1、工作量考核(占50%):针对常规工作进行量化,核定出基础工作量,依据完成的情况进行加减分。

2、工作效果考核(占50%):针对工作效果的优劣量化进行加减分。

(三)考核时间

每学年分两次进行考核,考核时间为每年7月和12月。

四、考核的等级评定、等级比例及奖惩

(一)考核等级评定:

所有参评辅导员按照两学期考核成绩相加除2后,按照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排名,全体辅导员共分为ABCD四个等级。95分以上为A级,85分—95分为B级,65分—85分为C级,65分以下为D级。(或A级占15%B级占20%C级占60%D级占5%)。

(二)奖惩

1、对本学年考核成绩为A级的辅导员,学校将给予表彰奖励,考核结果作为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提拔聘任干部和评选优秀教师的重要依据。

2、对本学年考核成绩为B级的辅导员,考核结果作为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提拔聘任干部和评选优秀教师的重要依据。

3、对本学年考核成绩为C级的辅导员,考核结果作为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提拔聘任干部的重要依据。

4、对本学年考核成绩为D级的辅导员,取消当年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提拔聘任干部和评选优秀教师的资格。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辅导员,其考核结果应认定为“D级”:

1)违法犯罪受到公安或司法机关处罚;(2)严重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学院处分;(3)严重违背师德规范,学生反响强烈;(4)所带班级出现重大事故,并负有一定责任;(5)在工作中,长期无正当理由不在岗,不能履行岗位职责,不能完成工作任务,发现问题不能及时上报;(6)在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造成严重后果。

五、考核内容

(一)工作量考核内容:

1.每天必须到教室检查出勤率2次以上。加强对学生上课到课率,晚自习出勤率的检查工作,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未完成基础工作量每天扣1分。

2.每天必须深入寝室检查2次以上,了解学生学习生活状况,及时掌握学生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并及时解决,未完成基础工作量每天扣1分。

3.能够做到适时地开展个别学生教育,对后进生、困难学生和有心理问题的学生要做好个别沟通,每天必须找两名以上学生谈话,并在辅导工作日志中记载,未完成基础工作量每天扣1分。

4.每天向学管办汇报工作一次,未完成基础工作量每天扣1分。

5.每周必须组织参与召开主题班会(团活)一次,未完成基础工作量每周扣2分。

6.每月必须与家长10名以上沟通,并在辅导员工作日志中记载,未记载或未完成基础工作量少一名扣2分。

7.每学期必须有完整的工作计划总结。学期初有工作计划,学期末有工作总结,有详细的工作安排,并能够较好地按计划开展工作的,未在时限内迟交扣2分,未交扣5分。

8.每学年在班级召开一次评估总结大会,未完成基础工作量的每年扣4分。

9.积极参加学(分)院组织的理论学习和培训活动迟到一次扣1分,缺席一次扣2分。

10.组织学生积极参加学院、系内的大型活动必须到场,无故未到每次扣1分。

11.每年撰写一篇学术论文或心得体会,未在时限内及时上交的扣2分,未交的扣4分。

12.基础数据准确无误,上报各种数据及时准确,迟报、漏报均按未完一次工作量扣2分。

13认真做好学生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的培养考察和写实工作,未在指定时限内完成或漏报每次每生扣2分。

14.按照学院要求,认真、细致地做好学生注册及档案材料的填写、装档、输录工作,及时完成毕业证及学生证发放工作,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者每次扣10分。

15.积极组织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艺术、技能训练活动,努力营造健康、高雅、和谐的文化氛围和良好的育人环境,每学期结合专业特色以班级为单位必须组织参加两次以上特色活动,未完成基础工作量每学期扣5分。

16.经常深入教室听课,主动与任课教师保持联系,了解学生上课学习状况,并做好记录,每学期每班听课两次,与任课教师沟通两次并在辅导员日志中作相应的记录,未完成基础工作量每学期扣5分。

17.积极做好毕业生的就业指导与服务工作,鼓励和引导学生面向基层就业,努力为毕业生就业搭建平台,学生就业率高,效果好。协助学院做好毕业生就业协议签订工作,毕业生一次就业率在90%以上为基础工作量,在时限内未完成基础工作量的,每次扣5分;毕业生一次就业率在80%-90%范围内,每生追加扣5分;或因工作懈怠导致学院因就业率低被通报的每生扣5分。

18.每学期认真做好学生综合测评工作一次,未按时完成基础工作量每次扣5分。

(二)工作效果考核内容:

1未在指定时间上交考勤本,每班级每次扣5分。

2.做好心理辅导和转介工作,防止恶性事件的发生,促进学生心理健康发展,因未及时发现学生心理问题,导致学生发生重大事件的每次扣10分,根据事件严重性酌情进行相应的处分。

3.宿舍规章制度健全,宿舍卫生和安全秩序良好,依据学工处每周寝室通报,其所带班级有D级寝室一次扣8分,被通报的不合格寝室个人,每生扣1分;在学期末依据寝室管理学生个人评分低于350分的,每生追加扣10分,被评为A级寝室每次加8分,被评为优秀寝室个人每生加1分。

4.针对学生违纪情况,能够认真、严格地执行学生违纪处分的规定,配合有关部门正确处理学生违纪事件,及时上报学生违纪材料,学生被学工处通报违纪一次扣5分,被分院通报每次扣1分。

5.所带学生中没有发生打架等突发事件,发生突发事件及时处理得当,未造成严重后果、影响的每次扣2分;未及时处理导致事态扩大,并造成严重后果的,每次扣5分。

6.所带班级学费收缴率高,达95%100%5分,90%-95%3分。低于90%3分,低于80%5分。

7.积极动员学生参加成人、自考、专升本工作,升本率达到20%为基础工作量,20%以上给予奖励,每次超出每1%1分,未完成基础工作每次扣5分,低于10%每次扣10分。

8.积极动员学生参加学(分)院规定的各种资格证的考试工作,双证率达到30%为基础工作量,30%以上给予奖励,未完成基础工作量每次扣5分;低于15%每次扣10分。

9.积极组织学生参与学院各项活动,按要求学生未出勤率高于需出勤率学生2%的一次扣5分。

10.完成好领导临时安排的其它工作任务每次加3分,完成学(分)院安排的非本职工作任务的,每次加5分。

11.主持或参与有关学生工作的课题研究,每项加5分。

12.以各种名义勒、卡、要学生财物者,苛扣学生奖学金、助学金等,一经查实每人次扣20分,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13.所带班级被评为优秀的,每次加5分;班风差或违纪率高的被通报批评的每次扣5分。

14.依据学工处夜查晚归、夜不归寝学生每人次扣1分。

15.在抽查学生早操(早自习)、上课、自习出勤率低于98%每次扣1分。

本考核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旅游与人文艺术学院。

  

                                      旅游与人文艺术学院

                                       2011年10月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