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有关课题负责人:
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科技处课题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对我院申报的相关课题结题验收工作通知如下:
一、结题程序
1.课题主持人如实填写《黑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验收审批表》。填写表格时应注意表格填写的完整性和精准度,课题负责人和参加人要与课题立项时一致,如有变更,需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予承认。(结题相关表格请到校园网科研处下载中心查询下载)
2.结题费用:100元。
二、结题要求
1.课题结题材料装订顺序
(1)科研项目验收审批表;
(2)科研项目审批通知书;
(3)科研项目申请书;
(4)加盖学校财务部门公章的科研项目经费决算表;
(5)项目研究的主要成果原件及复印件(论文、著作等)一套,复印件装订入册;
(6)相关附件或佐证材料复印件(包括成果被推广采用、转载、获奖证书、课题组会议记录、活动纪实、图片及相关材料等);
(7)所有验收材料依次装订成册,一式三份。统一用档案袋包装报送,并在档案袋正面标明内含文件名称及数量。
2.成果要求
课题成果主件可分别为论文、专著、教材、研究报告等,具体要求如下:
(1)研究报告、教材、课件,必须提交相应的采用证明;
(2)专、编、译著,要由出版社公开出版。科研成果要突出实践、实验分析,突出应用推广价值和社会效益。
(3)研究报告一般在0.5—1万字以上。
调查研究报告的内容一般应写明调查的对象范围、时间地点、内容方法、样本的选择与确定等,要说清调查的现状、成绩、问题及原因,提出的对策与建议等。
实验研究报告的内容应包括实验对象的选择,实验的设计,自变量与因变量的确定、无关变量的控制,实验假设,实验过程,实验方法,实验结果及分析与论证等。
课题研究报告的内容应包括课题提出的背景、目的和意义,研究内容,研究方法,研究过程,研究结果,结论及成效等。
(4)论文必须是围绕本课题研究主题的成果,只有一篇论文不能结题。
三、结题申报
结题材料需电子版与纸质版两种形式。纸质版一份,由各课题组负责人统一送交科研处(主楼1012室)。电子版材料发送科研处邮箱。
科研处邮箱:hgskyc111@126.com
材料报送时间:6月17日(过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王伊默
电话:87500241,13703633327
科研处
2010年6月10日
附件下载:
科技处验收报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