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主管校长的直接指导下,主持通识教育学院行政工作。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落实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教学工作的文件精神,执行院党委和校长办公会有关教学工作的决议。
二、按照学校党委的要求,与学院党总支书记共同带领党政领导班子和学院教职工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国家有关教育的政策法规及学院的各项决定。
三、了解和把握当代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基本动态,负责制定部门规章制度、年度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检查和总结。
四、拟定学院教学机构设置方案,向学校提交聘任或解聘人员的情况汇报。
五、负责学院班子成员的工作分工,协调、检查各分管副院长的工作。
六、负责管理学院资产,依法合理使用本院经费和资金。
七、主持召开学院工作会议,并落实会议精神。
八、与学院党总支书记配合,做好党风廉政工作。
九、抓好学院教学管理、科学研究和教学改革等工作,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教学质量。
十、负责师资队伍建设工作,全面提高教职工综合素质。
十一、负责教材建设工作。
十二、定期向主管领导汇报工作。
十三、认真完成上级领导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