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
寒假在即,为做好学院各实训(验)室的假前安全检查和假期安全管理工作,特通知如下:
一、请各分院于2016年1月6日前,做好所辖实训(验)室的安全自检和关闭准备工作。学院教务处、保卫处于2016年1 月6日上午9:00 进行实训(验)室安全检查。
二、各分院院长负责所辖实训(验)室的安全,实训(验)室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要强化“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意识。
三、放假前,各分院务必对所管辖实训(验)室门、窗、暖气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联系后勤处进行维修,消除不安全隐患,同时进行实训(验)室的室内卫生清扫,要求室内干净、整洁,消除火种,关闭水源、电源。
四、寒假期间,各分院安排好实训(验)室安全管理人员,每周不少于两次进行实训(验)室暖气、设备安全巡查,填写巡查记录,确保实训室安全。
五、寒假期间若需要使用实训(验)室,分院须按规定报学院主管院长审批,报教务处备案。使用期间须按要求认真填写《实训室使用记录》。
六、请各分院院长及实训(验)室负责人,寒假期间手机保持开机状态,以便实训(验)室发现问题及时联系处理。
教务处联系人:吴丽梅
联系电话: 86607824
教务处 2016年1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