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
为进一步加强教学质量监控,及时发现和解决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规范日常教学行为,优化教风和学风,提高教学质量,学院决定本学期开展教学秩序情况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秩序检查时间
2016年5月4日至6月3日
二、检查机构组成
主 任:王明海
副主任:王晓典、祝伯红
成 员:学院教学管理委员会委员、教务处、质量监控中心、二 级学院(部)教学办。
三、组织与实施
1.学院检查。由主管教学院长任组长对教学秩序进行不定期检查;由教务处、督导室人员对全院教学秩序进行不定期抽查。
2.教学管理委员会巡查。成立若干教学管理巡查小组,由教学管理委员会委员为组长,各二级学院(部)教学副院长、教学办人员及教务、质量监控中心人员等组成检查小组,按照学院安排时间开展巡查工作。
3.二级学院(部)自查。以二级学院(部)为单位进行自查,每月不少于5次。
四、检查内容
1.教师教态。授课教师仪表符合教师职业要求。衣着整洁,修饰适度,态度认真,言语文明,授课保持站姿。
2.授课准备。教师应提前到达教室,做好教学准备工作。携带教学文件、学生点名册和必要的教具,关闭手机。
3.授课质量。充分运用现代技术和先进教学方法开展多元化教学。教学内容完整,时间分配合理,重点难点明确,师生互动良好。
4.教师纪律。检查任课教师是否存在迟到、早退,私自调课、停课、代课、变更授课地点等情况;教师上课时应检查学生出勤情况、填写教学日志,应维持课堂秩序,严格课堂纪律。
5.学生纪律。检查学生有无迟到、早退、旷课现象,检查学生教学用具携带情况,检查学生上课不认真和不服从教师管理等现象,是否存在室内用餐现象。
6.教室条件、设施。检查教室的卫生是否合格,检查教室的多媒体设备、照明等是否正常,桌椅是否完好、摆放整齐,教师结束授课时是否关闭多媒体设备等。
7.教学服务。检查教学服务部门的服务质量。课程安排、教室安排合理性,多媒体设施保养到位正常运转,教学设施维护及时,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及服务质量到位。
五、检查要求
1.各检查组和相关职能部门要做到检查工作宣传到位、组织到位、实施到位,严格执行,不走过场。
2.要保证检查次数和质量,各小组在进行检查时须实地巡查,作好有关记录,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并与教务处联系,以保证教学秩序的正常运行。
3.各巡查小组认真填写巡查记录(附件1),经巡查组长签字后及时送交教务处。
4.各二级学院(部)将自查结果填入月汇总表(附件2),经各二级学院(部)院长(主任)签字后,于每月30日前报送教务处。
学校教务处 质量监控中心
2016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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