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部门:
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6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黑教师函〔2016〕129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考试笔试工作将于5月6日开始,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师资格认定笔试时间与内容
2016年度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总体时间安排为:5月6日—6月18日,高等学校资格认定考试笔试;6月25日—7月3日,高等学校资格认定考试面试;7月4日—7月13日,教师资格认定。
高等学校资格认定考试笔试分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含教师职业道德内容)三门课程,报名采取考生网上预报名、各地招考办办理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考生预报名网站为: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www.lzk.hl.cn),省招考办未授权任何单位和个人受理考生报名。考生网上预报名时间为5月6—16日,现场确认时间为5月9—17日(7个工作日),全省各市(地)招考办均设置报名现场确认点,考生网上预报名时可选择就近的报名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考生须本人持居民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所选择的报名确认点办理报名确认手续、现场采集照片并交纳报名考务费,每科60元(黑价联〔2014〕30号)。考生对报名确认点打印出《报名登记表》中的各项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签字,签字确认后如果信息不真实、准确,一切后果考生自负。
笔试时间为2016年6月18日,笔试地点设在哈尔滨市。笔试的具体组织实施办法由省招考办另行通知。考生可于6月13日登陆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高校教师资格认定人员笔试考试时间表
日期
时间 |
6月18日 |
9:00—11;00 |
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 |
13:30—15:00 |
教育学 |
15:30—17:00 |
教育心理学 |
考生可在6月23日起登陆报名系统查询考试成绩并自行打印成绩单。考试成绩只通知考生本人,不公布。不受理考生查卷。
二、教师资格认定笔试工作有关说明
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6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对笔试工作有关说明如下:
1.只有笔试考试合格人员(包括笔试免试人员)才具备面试资格。
2.凡报名参加考试人员,必须提供准确无误的所有个人信息,并保证符合国家《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中关于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类别、认定条件、学历要求等相关政策规定,不得提供不实或虚假信息。因提供虚假或不实个人信息造成本人教师资格申请不能认定的,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3.参加报考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的笔试和面试成绩均合格,包括免考免试人员,才可以通过网上申请教师资格认定,并按照统一规定的教师资格申请受理认定时间,进行网上报名申请并同时进行确认。
4.关于免试人员面试加考教师职业道德内容问题。申请高校教师资格人员笔试免试的条件,仍按照2014年的有关政策执行(黑教师〔2014〕29号)(附件2)。按照教育部加强师德建设的总体要求,今年我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考试的笔试部分,增加了教师职业道德的考试内容,且属于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的必考内容。因此,凡免试教育教学基本素质能力笔试科目的人员,在面试时,需要增加教师职业道德的相关内容。具体办法由承担面试工作的受委托高校按有关要求执行。
5.关于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辅导教材问题。为了帮助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人员有针对性地学习,有效地提高其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和能力水平,省教育厅委托哈师大等部分高校有关专家修订了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的补修课程教材,书名为《黑龙江省高校教师职业资格认定考试综合辅导》(黑龙江人民出版社,主编张守臣),作为我省高校教师资格认定考试的指定参考教材(联系人:梁建龙,电话:15124545359,地址:哈尔滨师范大学江北校区1号楼六门)。
三、太阳官网教师资格认定笔试工作要求
1.请各部门认真传达《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6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精神,符合认定条件、拟参加本次教师资格认定的教师请自行上网笔试预报名、现场确认和参加笔试,并做好面试与资格认定的准备工作。
2.请各部门认真组织拟认定教师填写《2016年参加教师资格认定人员情况统计表》(附件3),并于5月5日前提交教务处。因漏报、错报、提供虚假或不实个人信息造成本人教师资格申请不能认定的,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关于2016年度教师资格认定面试、认定材料、认定现场确认等环节的工作安排,请关注教务处通知。
联系方式:教务处师资科(主楼1105室) 孙旭 86689261
教务处
2016年5月3日 |